院属各系(部):
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建立和健全大学生成才和服务的保障体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院大学生勤工助学工作,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培养和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帮助贫困生克服困难,树立自信、自强、自主、自立意识,顺利完成学业,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财政部《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教财〔2007〕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开展此项活动。
学生以勤代补活动是指学生在学院的组织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取得困难补助金等补助,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社会实践活动。以勤代补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有效途径。学院在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正常学习的前提下有组织地开展,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健康的劳动。
参加以勤代补的学生,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并具有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以勤代补学生申请岗位应填写出以勤代补申请表(附表一),由学生所在班级、系部签署意见,附本人及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于2010年3月10日前由系部汇总到学生处、学生处对其进行审核,确认具备以勤代补资格的学生名单,并建立相关数据档案(各系参加以勤代补活动学生名额见附表二)。
院内相关部门以勤代补岗位的设立,由各用人部门在2010年3月8日前填写勤工岗位登记表(附表三)送学生处汇总,学生处按实际情况安排学生到相应部门开展以勤代补活动。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7小时,每月每个学生不超过30小时,每小时按3元计。考勤由各用工部门考核,月底汇总学生处。学生处建立其工资台帐,统一造表,交学院财务处发放。
特此通知
附表:
二、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以勤代补”学生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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