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县公安消防大队招聘简章
为进一步充实加强我县消防力量,提高灭火救援能力和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经嵩明县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拟公开招聘部分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 招聘岗位、名额及条件:
招聘岗位:合同制消防员14人(5名女性、9名男性)。统一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管理使用,编入消防队,参加执勤灭火救援及办公室文秘工作。
条件:1、年龄在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的健康青年;
2、能吃苦耐劳,为人正直诚信,工作细致严谨,具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3、符合以上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可优先录用,且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具体要求:
男:1.72米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有体育专长者优先)。
女:1.6米以上,具有一定的写作能力、计算机操作和档案管理能力(文秘专业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 工资待遇及福利:
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700元/月,正式聘用后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月薪为1000元以上,单位将统一免费配发被装,提供食宿,并进行岗前培训。合同制专职消防员每晋升一级基本工资每月增加100元。签订劳动合同后单位为其缴纳社会福利保险。
三、 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近期半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
联系人: 刘旭华 联系电话:0871—7278379
嵩明县公安消防大队
2010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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