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地质系2010届毕业生返校具体事宜:
一、返校时间:
1、 总补考时间为6月1日—10日期间,有补考的同学请于2010年5月28—30日返校。
2、 无补考的同学请于2010年6月5日—10日返校。
请勿提前返校,否则后果自负。
二、返校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
注:《就业协议》为办理《报到证》或《登记证》和毕业证的重要依据,已签协议的同学请于返校报到时务必将《就业协议》交至系上。
2、《毕业生产实习报告》(不低于5000字)
3、《毕业生产实习鉴定表》
4、《毕业生产实习记录表》(每周一份)
5、《毕业生产实习心得》
三、毕业证领取
凭《就业协议》或《就业证明》领取毕业证及《报到证》,学生在离校前才可到系上领取,不得提前领取。毕业生离校时间初步为6月20日左右。
四、有贷款和欠费的同学请尽快还请学校欠款。
五、受过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同学,必须由本人提交撤销处分申请,交至系部办公室;受过记过、留校察看、开出学籍及以上的同学,必须由本人提交2份撤销处分申请,一份交至系部办公室,一份交至学生处。
六、若有疑问,请于环境地质系办公室联系,电话7278370。
环境地质系
201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