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委高校纪工委、云南省地矿局纪委的工作部署,2010年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全省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院2010年度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着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创新,不断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为学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保证。
一、抓好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1、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全省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尤其要抓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七届五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贺国强同志的工作报告的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深刻理解和把握新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内涵、任务和要求,把反腐倡廉建设融入到学院改革发展中,渗透到学院工作的各个环节,以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学院事业健康发展。
2、抓好党员干部和教师的廉洁从政、廉洁从业教育。继续将反腐倡廉教育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列为学习教育重要内容,紧密结合廉洁教育月活动,深化“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的主题教育,在党员干部中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权力观、党纪国法和岗位廉政教育,以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题材,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把反腐倡廉建设与切实改进干部作风紧密结合起来,着力解决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的学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辅导员、班主任、学科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评审专家等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3、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大学生廉洁教育工作,努力培育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4、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网的建设,发挥网络宣传的优势,促进党员干部的廉政学习,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的开展。
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建设
1、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 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院、系两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切实抓好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实行“一岗双责”,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其他工作一起规划、部署、落实、检查和考核。其他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2、进一步调整充实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机构,明确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针对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完善相应的制度规定,并结合实际认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作为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三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
1、统筹推进,完善制度。按照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相互衔接、系统配套的原则,对已有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形成工作规程细化、管理程序闭合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各部门要紧紧抓住正确行使权力这个关键,按照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学院改革发展的情况相适应的要求,坚持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制度的整合协调,使之更加系统、严谨、可行。特别是健全和完善集体决策、财务监管、基建工程、物资设备采购、干部人事管理、招生考试、教育收费、学生经费发放、科研经费和校办产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制度落实,规范管理,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推进治本抓源头工作。
2、以完善院、系两级管理制度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学院议事决策规则。完善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事先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论证和集体决策的制度程序,加强决策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3、健全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实行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学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
4、严格重点领域工作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财务资产、基建(修缮)、物资(设备)采购、招生、校办产业、科研项目和经费等重点领域的管理和监督,健全工作制度,完善监督机制,落实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规定。
5、加强民主监督。深化校务、院(系)务公开工作,促进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要进一步提高校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定期公开教职工关心的相关情况,保障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权力运行公开透明。院工会要强化对二级民主管理公开工作的监督,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协调利益,化解矛盾,密切干群关系。
6、加强对招投标工作的监督。进一步规范对招投标工作的管理,规范相关工作程序和流程,加大对投资建设项目、购置仪器设备的质量、利用率及完好率的效能监察。加强对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教材图书招标的监督和采购等环节的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防范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继续对示范校建设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以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的严肃性、合理性与合法性,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尤其要对阳宗海新校区建设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
7、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工作。充分发挥行政监察的作用,以重点岗位、重点项目以及教职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法,加强监督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结合中层干部聘任,对新任职及轮岗的干部进行廉政培训和廉政谈话。院纪委、组织部要做好干部考察工作,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和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结果的运用。
8、加大对招生、考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格规范各项收费。坚持依法治招、从严治考,严格自主命题、考场、考试、阅卷等环节的管理,加强对招生录取工作的监督,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操作规范、结果透明,公平公正。要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收费管理规定,严禁私设收费项目,严禁私设“小金库”及公款私存。监审处、计财处要加强对各类收费与发放情况等方面的全面检查和抽查。
四、加强信访受理和案件查处工作,严肃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1、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及时查核信访举报的问题,坚决纠正违规行为。努力提高办信时效和质量,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建立信访举报线索分析、排查、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群众信访举报在查处案件和问题中的作用,发挥信访监督作用。
2、认真做好案件查处工作。深入研究新形势下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改进查案的方式和手段,增强突破疑难复杂案件的能力。对查实的案件依纪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
3、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协作配合,增强办案合力,协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4、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通过办信查案,及时堵漏建制,及时提醒诫勉,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办信查案的治本功能。通过对所办案件的剖析,以案释纪、以案释法,使党员干部从中受到教育,针对案件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找出体制机制上的薄弱环节,完善制度,改进管理,探索加强防范的途径和办法。
五、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服务”的原则,忠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全省高校纪委书记座谈会、2010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的要求,紧紧围绕示范院校建设中心工作,积极探索为学院在新的发展上升期服务的有效途径,注重把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放在首位,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形成反腐倡廉的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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