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系(部、院):
为摸清教师结构的基本情况,同时为配合新的校内津贴改革方案的施行,现特对我院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
一、暂定双师型教师范围
“双师型”教师是指既具有高校系列讲师(或以上)职称,又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具有其它系列专业技术中级(或以上)职称的教师(非高校系列)。
2、通过国家(或行业)组织的各类执业资格考试,取得中级及以上执业资格证书。
二、暂定双师素质教师范围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高校系列讲师(或以上)职称,又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教师:
1、近五年中有两年以上(可累计计算)在企业一线本专业实际工作经历,或参加教育部组织教师专业技能培训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专业实践实训活动;
2、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研究,成果已被企业使用,效果良好(主要参与是指除主持人外排名在前三);
3、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施建设或提升技术水平的设计安装工作(项目经费在5万元以上),使用效果良好,在省内同类院校中居先进水平;
4、具有与本专业实际工作相关的行业特许资格证书(或有专业资格、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中级工以上技术等级)者。
请各部门组织教职工统一填写《双师型及双师素质教师调查表》(该表请在校园网上下载),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于2010年9月20日报至人事处(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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