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加强高校自身建设,2009年6月19日上午,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在教育厅十六楼会议室,召开了云南省高校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推进会。
参加会议的有在昆高等院校校(院)长,纪委书记,校办主任、人事处、监审处的部门负责人,以及教育厅相关处室负责人,共约1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委高校工委副书记陶晴主持,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试点单位昆明理工大学、云南艺术学院作了经验交流发言,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教育厅纪检组组长杨共和代表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作了大会讲话。省效能办主任赵国华同志和省问责办主任张晋昆同志应邀参加会议,赵国华同志作了指导讲话。
会议总结了教育厅和试点高校在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中取得的成绩和经验,对下一步在全省高校全面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会议认为,高校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高校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加强高校自身建设,促进高校科学发展的需要。会议强调,深刻认识高校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四项制度转化为 “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自觉行动。会议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把握工作重点,加强宣传教育,慎重承诺履行承诺,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不断总结完善,建立起高校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长效机制。会议还对高校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工作思路,阶段安排,信息报送,做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试点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最后,会议号召全体参会人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为促进高校机关作风和教风学风更加务实、高效、廉洁,为全省高等教育全面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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