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在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杨 共 和
(2010年1月18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第五次全会、全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和全省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座谈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部署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下面,受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党组的委托,我讲三个问题。
一、2009年的工作回顾
2009年,全省教育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纪委和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服从服务于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为教育事业科学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周密部署,扎实推动反腐倡廉工作。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召开后,高校工委、教育厅党组召开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全面部署工作任务,确保了中央、省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四次全会后,教育系统迅速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落实的热潮。厅党组专题研究惩防体系建设重大问题,先后3次召开全省性工作会议,专门安排部署全省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工作。11月27日,省纪委在云南大学组织召开云南省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座谈会,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同志作了重要讲话,对全省高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有力地推动了全省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各高校采取多种方式着力推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有效地提升了高校反腐倡廉建设水平,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责任意识有了明显增强,广大党员干部对深入抓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
(二)把握重点,深入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各地各高校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抓住教育、制度、监督三个关键环节,全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坚持和完善“大宣教”格局,组织、宣传等党委部门与纪检部门通力合作,通过党风廉政教育月、廉政谈话、党日党课、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把反腐倡廉教育与党的宗旨教育、党纪党风教育、政策法规教育、师德师风教育、“三生”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开展了“加强作风建设、促进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形成了齐抓共管、长抓不懈的大宣教格局。高校报送的10余篇调研论文分别在中纪委、省纪委、省纪检监察协会组织的调研活动中获奖。2009年10月,由省纪委、省委高校工委组成两个调研组,深入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云南师范大学等12所高校进行了全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调研,形成了一个综合调研报告和高校班子民主决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财务监管、案件查办等四个方面的专题报告,为推动我省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良好的智力支持。
高校工委制定了《云南省高校2009年党风建设工作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各高校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组织召开党性党风党纪专题民主生活会,着力查找作风建设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认真整改。通过一系列举措,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得到切实加强,诫勉谈话、函询、述职述廉等监督措施进一步完善。全省高校开展执行“三谈两述”和函询3664人次。在全省29所高校全面推行“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在云南大学、昆明理工大学推行“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试点工作,政务、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深入。目前,各高校对25名高校干部进行了问责。
加大了对人、财、物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的监督。各地各高校认真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基建工程建设、图书、物资采购招标全过程监督审计工作。积极与检察机关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协调机制,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制定完善了一批管理监督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严格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有关规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清理“小金库”工作成果。
(三)加强监督,认真落实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一年来,高校工委领导、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分别带队深入到各州市、各高校开展反腐倡廉检查,有力推动了全省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一是认真开展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以扩大内需教育投资项目为重点,全面部署开展基建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确保了项目工程顺利实施。省教育厅会同相关部门组成两个督查组,对曲靖、红河等州市12所学校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教育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了实地专项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书面通报了检查情况,督促相关市县对执行制度不力的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和组织处理。2009年9月,高校工委、高校纪工委召开第二次呈贡高校新校区工程建设监管工作会议,检查各高校贯彻执行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校区工程建设监督工作意见的情况,进一步加大了新校区工程建设的监管力度,确保呈贡新校区建设廉洁、高效。二是狠抓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专项核查。制定出台了《云南省关于全面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意见》和《云南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规划方案编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政策文件,按步骤科学推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由省教育厅与相关单位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州市校舍安全鉴定工作进行了抽查,并向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作了专题报告。
(四)强化措施,切实开展纠风治乱工作。紧紧抓住教育“减负”督查、治理教育乱收费、普通高校招生监察这三个重点,切实开展纠风治乱各项工作。省教育厅会同省监察厅、省纠风办联合制定下发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办法》和《云南省中小学减负工作“八不准”》,聘请了102名特派监察员,严格督查全省教育“减负”工作落实情况。严肃查处了12所中小学利用假期补课、乱订教辅等违规行为,对12所学校校长予以免职处理,并在全省通报。
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制度体系,与省财政厅、省发改委联发了《关于云南省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云南省普通高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范了高校和普通高中收费行为,维护了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校财局管”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小学校务公开实施办法,严肃查处违规套取教育经费和扣发学生补助资金的行为,确保教育经费的阳光运行,确保中央和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坚持开展春秋两季教育收费大检查活动,认真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批示,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行为。全省共组织县级以上检查组619个,检查学校8787所。办理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督办件7件,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 31件,查处违规收费资金174.3万元,清退违规资金160.2万元,69人受到了党政纪处分,其中15名校长被撤职。利用《金色热线》、电子政务信息查询等监督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落实,及时反馈结果,群众反映教育乱收费信访举报呈下降趋势。全省高校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高校”活动进一步深入。2009年,西山区、砚山县等7个县(市区)获得“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称号。目前,我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已达25个。
坚持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为主线,突出监督重点,大力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秩序,加大招生执法监察的工作力度,严肃查处招生违规违纪和徇私舞弊案件,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2009年,招生接待组共接待来访来电近8500人次。及时调查处理对普洱市高考移民问题的举报,取消了民办南阳高中的办学资格,对163名移民考生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限制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严厉查处了云南省2009年虚假高考录取分数线案,对涉及在校园网上传播虚假信息的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及时取缔、制止2所民办高校摆摊设点、体制外招生等违规行为。在录取期间,省委宣传部部长张田欣、副省长高峰、省监察厅厅长郭永东同志视察了高考录取现场,对高考录取和招生执法监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五)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认真处理群众信访,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表达合理诉求,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促进了学校和谐稳定。一年来,全省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信访举报856件,立案67件,结案63件,涉案人员8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68人,移送司法处理10人,挽回经济损失308万余元,维护了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同时,各地各高校充分利用发生在教育系统的典型案例,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深入剖析,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六)提升能力,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各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同步开展了“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以主题实践活动为载体,积极组织专题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看到,与当前的形势任务和上级要求相比,仍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对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办法措施还不够多;二是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还存在一定差距,人民群众反映的一些突出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推进教育系统惩防体系建设的力度还待进一步加强。在新的历史阶段,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进入了“深水区”,反腐倡廉建设也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长治久安,从保证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战略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改革创新精神,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2010年主要任务
2010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纪委五次全会精神和全省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座谈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省委的部署,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切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健全制度、强化监督,着力改革创新、破解难题,推动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创新,为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保证。今年要重点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推动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通过有效监督保证中央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是我们党的一大政治优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履行好监督职责。一要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教育系统是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域,是汇聚人才、培育人才、传承文明的重要阵地,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尤为重要。要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纪律意识、责任意识,坚定政治立场,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仰,自觉做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及时掌握理论动向和校园舆情动态,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释疑解惑,化解矛盾,理顺情绪,把不稳定因素解决在萌芽状态,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切实维护和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要充分发挥纪律保障作用,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确保政令畅通和维护教育稳定。二要切实开展好专项检查。抓好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科学发展观的监督检查,保证中央和省委决策落到实处;抓好中央和省里扩大内需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扩大内需有关教育投资项目工程安全、资金安全、干部廉政安全;要进一步深化责任政府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和效率低下等问题的问责力度。继续推行高校“阳光政府”四项制度试点工作,为在全省高校全面推开当好先行,摸索经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问题的长效机制,继续巩固治理“小金库”工作成果,坚决禁止违反国家财经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侵占、截留、隐瞒、转移国家和单位收入及本单位管理的资金。要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大力整治文风会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完善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肃查处违反规定兴建、装修办公楼,超标准配备、使用小汽车等问题。三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全面落实十七届四中全会和胡锦涛总书记对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提出的各项要求,以思想教育、完善制度、集中整顿、严肃纪律为抓手,下大气力解决教育系统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优良的党风促校风带学风。要完善各项学习制度,制定教育规划,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创业,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对形形色色糖衣炮弹的识别能力,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要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健全高校领导干部联系院系、职能部门、基层党组织、学科带头人以及民主党派和党外代表制度,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的制度,广泛听取和如实反映意见,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师生员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为他们排忧解难。要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高校校级领导除参加校民主生活会外,还要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二)突出抓好宣传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要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聚集、教育资源雄厚等优势,坚持以宣传为基础、以教育为手段、以预防为根本,大力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既要大力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教育,坚持不懈地开展理想信念、职业道德、党的优良传统作风、党纪法规教育,又要积极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方式方法、传播手段、表现形式的创新,要积极运用“三生教育”等丰富的载体、多样的风格、灵活的形式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要扩大宣传教育面,在重点加强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的同时,加强对教职工、在校学生特别是学生党员的教育。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以及法制教育结合起来,整合各类教育资源,使反腐倡廉理念和相关法规制度进校园、进课堂,形成浓厚的高校廉政文化氛围。要根据高校不同群体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示范教育、岗位教育、警示教育,特别是要结合深刻剖析高校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分类别、分层次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防止和克服说教式和生硬化的教育,在继续运用党课、培训班、报告会、文艺演出、知识竞赛、征文等手段的同时,把传统方法与现代手段、思想灌输与启发互动、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结合起来,充分运用网络平台、举办论坛和辩论活动等方式深化宣传教育工作,力求取得入情入理、入脑入心的效果。对违反规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遏制在初始阶段,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
(三)健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抓好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只能加强,不能懈怠。实施有效监督是确保权力运行、预防腐败的关键。要以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为着力点,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为抓手,整合各类监督资源,调动各方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一是要健全高校领导班子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以加强对高校党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为重点,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程序监督,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要完善高校党委会议事规则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规范议事决策程序和决策过程的记录,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明确和细化决策程序,对于重大事项决策、重大投(融)资及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组织相关专家进行科学论证,再提交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二是要加强群众监督。充分发挥高校职代会、教代会、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监督作用,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校务公开工作,强化民主管理。要制定校务公开目录和公开指南,扩大并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和创新公开形式。要建立健全群众评议工作机制,定期开展评议活动,及时公布评议结果。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和事关高校改革发展的重要事项,必须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并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三是要完善监管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抓住教育系统易发多发腐败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把涉及人财物管理使用的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作为重点监督对象,推行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干部定期交流轮岗制度,实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与问责制度。要建立健全招生、物资设备采购、基建工程、职称评审、科研经费、合作办学等管理制度,出台具有可操作性的实施细则和办法,努力实现多层次、无缝隙、全方位的监督。要规范高校收入分配制度,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教学一线倾斜的收入分配激励机制和科学完善的绩效评估机制,禁止借收入分配改革之机牟取个人或小团体的不正当利益。四是着力强化高校资产监管措施。必须把高校资产监管作为一项重点,围绕财务管理、资产处置、设备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关键环节,严肃纪律,健全制度,推动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要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集体决策、专家咨询和决策责任追究等制度,完善以内部控制为核心,以大额资金流动、常规资金支付授权和银行对账单财务、审计部门“双签制”等为重点的资金管理制度,完善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和绩效考核制度,督促领导干部和财务工作者正确履行职责,自觉遵守规定,加强内部控制。要加强对投资决策的监管,建立项目管理责任制、风险防范机制、大额贷款备案制和预警提示制度,合理确定贷款规模;加强高校财务综合预算管理,做好预算内外收支统管工作,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及时清理往来款项和个人借款,有效解决长期挂账问题,防范债务风险。要强化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改革高校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探索建立高校资产管理公司,理顺以资本为纽带的校企关系,规避学校直接经营企业的经济和法律风险;推行会计委派制,严格执行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学校在权益分配中的利益不受损失。要切实规范校办产业发展和后勤改革中的党员干部从业行为,高校领导干部除作为技术完成人外,不得通过奖励性渠道持有高校企业的股份;校级领导按规定持股的,其持股情况的变化和收入情况,应作为个人重大事项向组织报告;在学校资产公司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薪酬。全资校办企业要推进公司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完成公司制改造的企业,要按照《公司法》的要求,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要进一步规范后勤实体的经营行为,理顺高校与后勤实体之间的产权关系,健全后勤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五是要把基建作为监督重点,确保工程建设项目廉洁高效。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加强教育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工作,呈贡高校新校区工程建设是我省重点工程项目,投资巨大,建设周期长,尤其要加大监管力度。要完善高校基建(修缮)项目管理,细化管理工作规程,明确基本建设相关岗位职责;坚持项目立项和重大变更的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工程管理部门与承办部门分离、项目管理与财务管理分开,实行项目工程款支付高校主要领导会签制度;严格执行建设程序和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规定,落实基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项目责任人履行职责的监管,加强基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当前特别是要结合正在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对2008年1月1日以来高校所有竣工和在建、拟建规模以上政府投资项目和使用国有资金项目逐一进行自查清理,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集中力量加以整治,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措施和制度,及时堵塞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
(四)紧紧抓住突出问题,切实纠正不正之风。行业风气建设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要坚持纠建并举方针,抓住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和师生利益的不正之风。一是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教育减负”督查活动,继续深入推进“减负提质”工作;抓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禁挤占、挪用、截留、平调教育经费;抓好对高校奖助学金发放及中职生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防虚报冒领和吃“空饷”等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套取国家教育资金等违纪违法行为,确保中央和省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各地各高校要统一收费项目,明确收费标准,严格执行国家的收费政策,严禁自定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要健全财会制度,统一收费票据,加强收费管理,认真执行财务“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建立健全收费公示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严格按照《关于教育乱收费责任追究办法》,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继续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高校)”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加强舆论宣传,争取社会支持。各地各高校要结合实际,制定解决上述问题的具体实施办法,力争经过三到五年的努力,使教育乱收费问题不再成为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二是要推进招生“阳光工程”,确保公开公平公正。要进一步完善招生政策、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招生计划、录取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违规事件处理结果“六公开”制度,不断扩大公开范围,规范公开流程,丰富公开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要改革完善特殊类型招生制度,严格规范各种特殊类型招生行为。要严格招生计划管理,加强对招生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管,有效防范各种舞弊行为,坚决堵塞招生工作中的漏洞,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三是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杜绝学术不端行为。要按照不同岗位职责要求,围绕廉洁自律、兼职行为、职务消费等重点问题,制定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及教职工廉洁从业相关规定。要规范科研项目(课题)的申报、评审程序,积极探索行政管理与学术成果、职称评定分离的机制。要进一步规范学历文凭发放、学位授予的程序,严格把握条件。要积极预防和纠正学术研究领域的不正之风,规范科研立项、科研成果奖励的申报审批程序,发挥专家委员会的咨询、考察、审批、评审、监督作用,防止“暗箱操作”。要加强社会监督,对弄虚作假,盗用、剽窃他人科研成果获取的荣誉要坚决予以取消,获得的利益要坚决予以追回,同时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纪律责任,实行“一票否决”、“零容忍”,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积极营造实事求是、潜心钻研、严谨治学的良好氛围。
(五)不断加大办案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行为。当前,教育系统尤其是高校的违纪违法案件呈逐渐增多态势,必须把严惩腐败作为维护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手段,始终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牢固树立“有案不查是失职,不查有影响的大案要案是不尽职,查办案件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是不称职”的理念,坚持惩处与预防并重、惩处与保护并重、惩处与教育并重的原则,不断提高办案工作水平。一是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近年来我省高校办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发展还不平衡,目前有相当一部分高校还是自办案件空白点,也存在部分州市和高校对上级督办件重视不够,回复不及时等问题。今年,高校纪工委要继续加强指导和督查,对长期没有自办案件的,要帮助深入分析,认真整改;对有案不查、瞒案不报、拖案不结的,要严肃批评,坚决纠正。近期内,各地、各高校要对现有的案件线索和上级督办件进行一次全面排查,该初核的及时初核,该结案的尽快结案,该回复的尽快回复。二是要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办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为个人、亲友及其他利害关系人谋取私利的案件和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和失职渎职案件,认真查办校区工程建设和教学物资设备、图书教材、学生用品采购中收受商业贿赂以及教育乱收费案件,坚决查处招生考试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案件,认真查处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的案件。三是要注重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深入研究发案原因,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切实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人员、完善一套制度。要加强对办案工作指导,健全办案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在教育系统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中加强联系配合的意见》,推动“教检合作”、“校检合作”机制,加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四是要最大限度地教育保护干部,努力取得良好的办案综合效果。教育系统查办案件工作涉及领域相对特殊,有的案件涉及学术带头人、科研项目负责人和有关专家,处理不慎就可能造成负面影响。要正确把握政策与策略,既坚持原则、严肃执纪,又区别对待、宽严相济,充分考虑调查对象所犯错误性质、危害后果、认错态度等不同情况,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把一般错误和严重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改革中出现的失误与违纪违法区分开来,把严肃执纪与调动和保护干部的积极性统一起来。要坚持查出问题是成绩,澄清问题也是成绩,既要坚决惩治腐败分子,又要旗帜鲜明地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理直气壮地支持和保护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努力营造干事创业、风清气正的环境。
三、求真务实,狠抓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2010年是全面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营造健康向上的良好环境,对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一定要从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精心组织、真抓实干,确保反腐倡廉各项工作取得新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下功夫。去年召开的全省高等院校纪委书记座谈会上,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李汉柏同志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紧贴我省高校反腐倡廉工作实际作了重要讲话,深刻指出了当前我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加强我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有效举措,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高校反腐倡廉建设的工作任务。学习贯彻此次会议精神将纳入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各高校要把学习贯彻会议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政治任务,分专题、分阶段开展大讨论活动,把中央和省委精神转化为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际行动,不断开创高校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要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党委、行政总体工作部署,坚持和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业务工作部门要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把反腐倡廉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党委行政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加强监督检查,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抓住关键环节,切实在长效机制建设上下功夫。刚刚结束的中纪委五次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强调要以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制度为重点,以制约和监督权力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加强整体规划,抓紧重点突破,逐步建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必须把长效机制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健全完善制度体系。经高校工委、厅党组决定,把2010年确定为我省教育系统“制度健全执行年”,并在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中加大了考核权重,加大检查力度,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切实抓好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各地各高校要注重把制度建设贯穿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环节,着力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把握好风险防范点,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要注重运用制度来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密切结合教育改革和建设实践,有针对性地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逐步形成科学、严密、完备、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要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确保制度的落实,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切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追究违反制度的行为,确保制度的权威性和有效性,努力提高运用制度制约和预防腐败的水平。
(三)深入调查研究,切实在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上下功夫。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应对新形势新任务和工作中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新经验、把握新规律、提出新举措,确保各项工作方向正确、切合实际、富于创新、促进发展。要紧紧围绕重点工作、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对如何加强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如何加强高校资产、财务、科研经费监管,如何加强教育改革进程中廉政风险防范,如何推进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以及如何推进“教育减负提质” 等问题,要通过调研,进一步理清思路、破解难题。要充分发挥高校人才聚集优势,发挥高校廉政研究机构作用,加强教育廉政理论研究,增强工作的前瞻性规律性,进一步运用廉政理论研究的成果指导实际工作,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四)坚持开拓创新,切实在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水平上下功夫。为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实施,教育系统各级党委、行政和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理念创新,做到思想上有新解放、观念上有新转变、思路上有新突破。积极推进制度创新,不断把形成的经验固化为制度成果,整体推进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各项工作。积极推进方式方法创新,把有效的监督手段融入对权力运行监督制约的制度设计和管理流程之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加强对反腐倡廉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创新工作平台和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检查科学化、制度化水平,加强结果运用,将其作为领导干部责任制考核、业绩评定、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纪律保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志们,教育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努力取得反腐倡廉建设新成效,为推动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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