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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行政问责制的通知

作者:纪监审办 来源:yj 发布时间:2008年06月02日 【字体:
 
院属各部门、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对干部的监督,促使其认真、全面、正确履行职责,根据《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推行问责制的通知》(云高工〔2008〕23号)精神,按照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我院现全面推行行政问责制。

  为便于开展工作,学院成立行政问责领导小组,下设调查组和复议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一、行政问责领导小组
  组 长:李华
  副组长:何为鹏
  成 员:周翔 杨晓兰 纳存华 杨小峰 谭兵 罗勋

  二、调查组
  组 长:罗勋
  成 员:肖丽霞 杨娟 吴泽华 姚鹏亮

  三、复议复查组
  组 长:杨小峰
  成 员:罗勋 纳存华 谭兵 李翠珍

  按照上级相关部门的要求并结合本院实际,学院研究、制订了《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部门行政问责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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