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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纪工委书记、省教育厅纪检组组长 杨共和在全省高校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推进会上的讲话

作者:纪监审办信息员 来源:纪监审办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6日 【字体: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省高校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推进会,目的就是要深入贯彻学习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各高校对实行四项制度重要意义的认识,对实行四项制度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确保四项制度一定要执行有力、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2008年,省委、省政府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切实加强各级机关的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作出了在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办法、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的决定。省教育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通过实施四项制度,达到了“机关的作风和形象有明显好转,为民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机关内部管理的制度、机制有明显改进,依法行政、诚信服务的能力有较大提高,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有较大增强”的明显效果,大家现在都感到: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感增强了,推诿扯皮的少了;纪律意识增强了,作风粗暴的少了;工作效率增强了,慵懒闲散的少了;同时也感到公务员不好当了,可以说,通过实施四项制度,教育厅机关作风建设得到了有力的提升。

  在抓好厅机关四项制度工作的同时,教育厅着眼于教育系统的整体推进,确定了云南艺术学院、昆明理工大学为高校四项制度试点单位。刚才,两所高校分别作了大会交流发言。云南艺术学院把实施四项制度与学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全院副科以上干部中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在机关各部门全体干部职工范围内推行“服务承诺制”、“首问责任制”和“限时办结制”,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昆明理工大学以学院和职能部门两个层面为重点开展四项制度实施工作,针对学院重在教学科研的特点,着力在教学管理、学科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下功夫,针对职能部门重在管理、重在服务的特点,着力在加强职能部门管理服务水平、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上下功夫,制定了相关规章制度,并对3名干部进行了行政问责,进一步提升了四项制度的执行力。两所高校积极探索实施四项制度的可行路子,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各有特点,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

  下面,我就在全省高校推进四项制度工作谈两点意见:

  
  在我省高校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意义重大深远,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其重要意义,增强执行四项制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省委、省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要求作出的重要战略部署,这项工作从去年3月1日开始启动,现在已经在全省各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全面实施,取得了预期的良好效果,推动了机关作风的转变,促进了行政效率的提高,提高了为民服务的质量,提升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按照省政府“将四项制度实施范围向学校、医院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企事业单位拓展”,进一步巩固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成果的要求,今年2月份李江副省长在全省县级以上行政机关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上明确要求:今年上半年要在卫生、教育系统中选择部分单位,开展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试点,取得经验后,再向全省公共服务行业拓展。6月3日,省政府实施四项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召集教育厅、卫生厅召开专门会议,对在高校和医院实施四项制度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在抓好试点的同时在6月份迅速行动起来,并在7月初由省级领导带队对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为落实省里的指示精神,省委高校工委和教育厅研究,决定在去年工作试点的基础上,今年与高校工委、教育厅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29所高校中全面开展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并专门下发了《高校工委 教育厅关于在我省部分高校开展建设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的通知》(云高工[2009]27号),对在全省高校实施四项制度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高校要将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定的重要举措来认识;作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来部署;作为加强高校自身建设,转变工作作风,促进高校改革科学发展的重要工作来;作为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师生最关心、最迫切、最需要的问题来落实。

  
  近年来,我省高校通过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目前正在进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都有了较大提高,工作作风明显改善,学校的党风、政风、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明显提高。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我们高校的干部职工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依然不同程度存在:如滥用职权、谋取私利、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办事拖拉、推诿扯皮、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等。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损害了高校的形象,影响了高校改革和发展的顺利推进。

  因此,要以高校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高校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确保高校改革发展又好又快的推进,已势在必行。实施四项制度,一是有利于强化和明确责任,做到权责统一,增强高校领导干部和教职工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有利于促进领导干部转变作风,恪尽职守,正确履职,切实做到务实、清廉;三是有利于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提高工作效能,促进领导干部真抓实干、破解难题、激发活力,推动职能部门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转变;四是有利于强化内部管理,推动学校管理向以人为本、便捷高效、程序规范、公正透明的方式转变,切实提高办学管理水平和效益,促进高校的党风、政风和校风、教风、学风建设;五是有利于解决影响学校发展、损害教职工和学生利益的突出问题,优化发展环境,提升高校形象,最大限度地争取全社会对高校改革发展的理解和支持,为我省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高校承担着培养人才、创新科技、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等重要使命,备受社会的关注。在高校中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特别是推行行政问责制,是自觉接受法律监督、民主监督以及舆论和社会监督的需要,四项制度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过议案、提案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人民群众的检举控告,以及舆论监督作为行政问责的依据,进一步扩展了监督渠道、提高了监督合力。
  因此,要深刻认识高校推行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自觉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四项制度的落实转化为 “内强素质,外塑形象”的自觉行动,为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

  
  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推行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要求严、标准高,时间紧、任务重的系统工程。各高校一定要迅速行动起来,精心安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务求实效。

  
  抓落实就是要把广大师生员工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我们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要以实施四项制度为突破口,从解决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入手,从加强学校内部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工作透明度和效率入手,突出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大监督检查和问责力度,强化制度约束,努力为教学科研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抓落实就是要突出“全”、“实”、“严”三个字。“全”就是学校管理部门和教学部门要全面执行四项制度,要落实到每一个单位、每一名教职员工,做到没有空白,不留死角。“实”就是工作要实实在在,各级各部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办法,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出实招、见实效。“严”就是要以严肃的纪律来确保四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对执行四项制度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严格问责、严厉追究、严肃处理。

  
  各高校要把实施“四项制度”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校(院)长是落实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对执行四项制度负总责。分管学校行政管理的校领导、纪委书记具体抓。各处、各院系负责人具体负责部门四项制度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四项制度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机制,周密部署,形成责任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高校要参照省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分工,责任到具体的部门和人,为四项制度的实施提供组织保障,确保四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

  
  实施四项制度的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尤其是针对全体教职员工,需要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积极参与。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校园网、宣传栏、简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四项制度以及实施四项制度的重要意义,使全体教职员工把握行政问责等四项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提高广大干部落实四项制度的自觉性。从7月1日起各校要分批公布各部门的承诺事项,包括政策规定、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服务标准、办理结果等,为实施四项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

  
  各高校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通过“抓部门带基层、抓重点带全面”,推动四项制度在全校稳步推进。参考《云南省行政机关服务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实施意见》、《关于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省政府部门及州市行政负责人问责办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文件,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意见,把四项制度的内容具体化,完善配套措施,抓紧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注意分阶段、分步骤,要先重点、后一般的稳步推进。根据学校自身实际,在阶段划分上可按学习宣传培训阶段、公开承诺阶段、成效检查阶段来部署:从现在开始至6月底是组织发动和宣传培训阶段,7月份是公开承诺阶段,从9月份开始是检查成效阶段。在实施主体上可以按照先学校机关、院系行政人员,后班主任、辅导员及其它人员分步骤的稳步实施。先重点、后一般,先易后难,逐步推进、逐步扩展。

  
  要结合本校实际,在社会和校内各个层面对四项制度实施方案广泛征求意见,使之更能反映民意,体现公平、公正。要注意突出社会和师生关注的重点问题,如学生管理、校园安全、教育收费,贫困生绿色通道、机关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效率,使学校通过四项制度的实施,使社会和师生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能得到较好解决,能看到我们工作实实在在的成果,能积极支持、参与我们这项工作。

  要认真细致地针对本校机关、院系需要限时办结的服务项目和来信来访等工作的政策规定、资格条件、必备手续、办事程序、办理时限、承办人等进行进一步明确,做好公开承诺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给社会一个负责任的承诺。各直接服务于师生员工的窗口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挂牌上岗,公示姓名、职务、工作单位、业务范围和投诉方式,方便服务对象了解工作人员身份,接受监督。各部门要将本单位的职能、工作人员电话、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办事要求、限时办结时间和所需材料等,按校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向师生员工公告。直接面向师生员工的“窗口”业务和“窗口”单位必须作出公开承诺,主要承担内部事务的部门,也要根据各自职能,在单位内部作出规定和承诺。对向社会和公众公开承诺的事项,必须做到“一诺千金”,真正做到言必行,行必果。

  
  高校四项制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承担起监督检查职责,建立定期巡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切实加强对四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将检查考核的情况与教职员工日常评价、考核、奖惩相结合,形成长效的评价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要以真诚务实的态度,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师生的意见,认真受理投诉举报,广泛接受监督。对不认真落实四项制度的,要重点督促其认真整改,力戒弄虚作假和搞形式主义。

  各高校要按照四项制度的规定,从群众反映和新闻媒体曝光的重点、热点问题入手,从关键环节抓起,做好行政问责的投诉受理、调查处理等工作。对决策、执行、监督检查环节不听招呼、拒不执行有关规定,工作不力、整改不实,不作为、乱作为、效率低下等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要加大问责力度,严格进行行政问责,坚决追究责任,绝不姑息。自去年3月1日全省实施行政问责制以来,全省已经对1417人进行了行政问责,其中厅级干部19人,县处级干部235人,乡科级干部663人,一般干部500人,我们教育厅先后3次启动问责程序,对7位同志进行了问责,其中处级干部1名,科级干部两名,辞退办事人员2名。可以说,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问责风暴,对推进“四项制度”的落实,维护“四项制度”的严肃性,提高执行力,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我们在实施过程中,在进一步扩展监督渠道的同时,要加大检查监督的力度,同时注意检查监督的有效性,例行性检查和突击性检查,以突击性检查为主;明查和暗访,以暗防为主,提前通知,走程序的检查只能轰轰烈烈走过场。一定要敢于问责、善于问责,在执行中把握好关键环节,做到问责情形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问责方式定性准确、适用恰当,问责程序手续完备、程序严密,确保责任追究到位,切实维护四项制度的严肃性。高校工委、教育厅将在9月份组成检查组,对高校实施“四项制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项制度在高校推广,是推进高校作风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廉政勤政的一项好的制度和机制,但也是一个新生事物,在理论和实践上都待于进一步完善和不断丰富发展。因此,在工作中,我们一定要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及时总结和深入分析实施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认真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同时,要注意信息上报,以便我们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推进高校四项制度工作地逐步深入。

  
  今年开始实施的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是从制度上保障人民群众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实现人民群众对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提升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举措,目前全厅正在积极实施过程中。按照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的安排,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是阳光政府四项制度的试点单位,请这两所高校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加强监督力度,结合高校特点和我们已经开展的校务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在年底前,为明年在高校中实施阳光政府四项制度摸索出一条成功的路子来。

  同志们,在全省高校实施行政问责办法等四项制度是当前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全面加强高校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高校一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高校工委、教育厅的部署和要求,以更坚决的态度、更有力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把四项制度工作落到实处,促进学校机关工作作风和教风学风更加务实、高效、廉洁,为云南省高等教育全面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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