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2007级学生已按时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教学(理论教学、专业课程实习),后续教学应进入专业毕业生产实习。现结合就业工作要求,经系研究决定同意实施“2007级学生毕业生产实习教学工作计划”。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遵照执行。
1、目前已确定生产实习单位(含学院推荐和个人联系两类),应在10月28日底前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尽快赴生产单位参加毕业生产实习。
2、目前未落实实习单位,但能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的学生,在相关单位出示接受证明(接受证明应含实习岗位、指导教师资料及同意接受实习等内容)的情况下,应于10月28日前办理相关手续离校实习。
以上两类学生毕业生产实习管理及成绩考核方法按《国土资源系学生毕业生产实习管理实施方案》(试行)进行。
3、确无能力落实毕业生产实习单位的学生,必须从11月1日开始参加系统一组织安排的毕业生产实习,成绩考核按照学院《学生实习实训成绩考核评定办法》执行。
4、学生在生产实习期间,每周必须向班主任短信通知实习地点及实习情况,班主任应严格做好登记,实习期结束交系部,作为学生生产实习成绩评定的依据之一。
5、实习期间,学生应积极与毕业论文指导教师联系(可短信、Email、信件等方式),接受指导,及时完成论文撰写;联系次数不得少于6次,否则,指导教师有权拒绝指导。
6、毕业生产实习时间原则上不少于连续三个月以上(因实习单位原因而更换实习单位的学生,其时间要求应保证总量不少于三个月),学生实习结束返校时间为2010年5月5日。
国土资源系
二OO九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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