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教育职能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院成人教育工作计划。
2、按照省教育厅和学院的要求做好成人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3、协助招生办好做成人招生工作。
4、负责与学生任职单位的联系,了解学生的思想政治表现和主要工作业绩,做好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各项服务工作。
5、负责成人学历教育的教材建设。
6、做好成人学历教育的教学、考核及校外办学点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7、制定(修改)成人学历教育教师工作量考核办法,对受聘任课教师提出基本要求,保证教学质量。
8、负责落实校相教学点的办学条件,起草并签订有关办学协议。
9、组织并做好每年的高职自考培训及考务工作。
(二) 教学管理
1、负责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成人学历教育专业计划。
2、负责组织制定(修改)成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
3、负责组织成人教学、落实教学任务,并安排好学生的实验、实习工作。
4、负责组织编写适合成人学习特点的讲义、自学指导书,抓好学生的自学环节。
5、负责成人试卷制作和保密工作,建立试题库。
6、负责组织成人教育高职教学的期末考务工作。
7、组织并落实成人毕业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撰写和答辩工作 ,并负责毕业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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