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查分、查卷程序
1 、学生如对自己的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以申请查分、查卷;
2 、首先由学生写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学生异常情况申请表》,写明所查的课程,并将申请交班主任处;
3 、班主任收到学生《申请表》后,签署意见并将《申请表》交学生所在系;
4 、《申请表》待系主任签字后,交教务处;
5 、学生查卷工作由教务处成绩管理负责人及系指派相关教师共同进行(学生本人不得参加,但有权委托一名教师参加);
6 、查分、查卷工作应在教务处收到学生申请后一周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