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教育收费标准
根据云南省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教育厅三部门联合发文(〔 2004 〕 536 号)规定;高等职业教育学费收费标准 5000 元 / 生·学年。 2005 年学院实际收费标准:
一、各专业收费标准
1、区域地质调查及矿产普查 4000 元 / 生·学年
2、水文及工程地质 4200 元 / 生·学年
3、地质灾害防治技术 4000 元 / 生·学年
4、钻探技术 4000 元 / 生·学年
5、地理信息系统与地图制图技术 4200 元 / 生·学年
6、测绘工程技术 4000 元 / 生·学年
7、地籍测绘与土地管理信息技术 4200 元 / 生·学年
8、宝玉石鉴定与营销 4000 元 / 生·学年
9、导游 4000 元 / 生·学年
10、安全技术管理 4000 元 / 生·学年
11、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 4000 元 / 生·学年
12、少数民族预科 1800 元 / 生·学年
二、不准收费的项目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做好 2005 年高等学校收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教财〔 2005 〕 10 号)规定;学院不得向学生收取国家规定项目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如“转专业费”、“赞助费”、“扩招费”、“定向费”、“跨地区建设费”、“专升本费”、“假期住宿费”、“补考费”、“重修费”、“高考录取通知书邮寄费”、“本科生录取费”、“学位申请费”、“答辩费”、“论文印制费”、“旁听费”、“注册费”、“点招费”、“建校费”以及押金、保证金和各类证、卡工本费等;毕业生违反协议,未到协议单位就业的,不得由学校向毕业学生收取“违约金”;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义向学生收取捐款。
定向生、特长生、预科生、专升本学生应与同等学历层次学生执行同样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专升本学生升入本科后,其学费按照本校相同专业本科生的标准收取,不得以任何名目多收费、高收费。预科生在预科阶段的学费按照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预科生收费标准收取;预科生升入本、专科后,其学费按照预科招生当年的普通本、专科生的学费标准收取。高等学校收费一律按学年或学期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纪委
2005 年 6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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